洛阳旅游年票大整顿
作者:龙潭峡 | 来源:龙潭峡 | 日期:2009-08-057月27日至9月30日,洛阳市旅游年票管理办公室将对全市旅游年票发行秩序进行治理整顿。整顿的重点是:年票发售点违规给外地游客或旅游团队办理旅游年票,擅自往年票景区发直通车或组织持年票游客到景区游览,扰乱旅游年票发行秩序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
3年累计发行洛阳旅游年票近50万张
从2006年7月开始,洛阳市面向市民发行了洛阳旅游年票。3年来,洛阳旅游年票已累计发行近50万张,持年票游览景区的市民累计达到400万人次,旅游年票在建立和谐洛阳、促进我市旅游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近来,市年票管理办公室不断接到景区投诉。少数旅游年票发售点违规给外地游客或旅游团队办理旅游年票,违反了洛阳旅游年票管理规定,扰乱了洛阳旅游市场秩序。
推出七项治理措施
市旅游年票管理办公室决定整顿旅游年票发行秩序,推出了七项治理措施。
一、从7月27日起,各旅游年票发售点不得将旅游年票(卡)发售给持有各种证件的外地人员。年票发售点发行对象为持有本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等国家机关颁发的有效证件的居民和在洛大中专院校的持有学生证(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门备案的正规院校)的学生。
二、在洛阳工作、居住一年以上的外地人员购买旅游年票,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暂住证、辖区办事处出具的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或者国有大中型企业人事劳资部门出具的打印出来的正规介绍信到市年票办办理,各旅游年票发售点不允许再给上述人员办理年票。
三、发售点在办理年票(卡)时,要认真核对购卡者信息,确保购卡者照片清晰,信息准确。凡操作不规范的发售点,市年票办将暂停其发售权,并对其进行集中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准发售旅游年票。由于发售点违规操作造成持卡人信息不准确,照片不清晰,给持卡人利益带来损害的,责任由发售点承担。
四、各旅游年票发售点不得以任何理由以低于60元的价格发售旅游年票(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发往年票景区的直通车。对违反规定者,市年票办将根据事实予以严肃处理。
五、从8月10日起,以下三种情况到年票景区游览除携带年票(卡)外还须携带相关证明:外地在洛工作、居住一年以上人员须持暂住证或辖区办事处出具的证明;国家承认学历、在洛大中专院校读书的学生须持学生证;本市市民持4103号码以外开头的身份证办理旅游年票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六、凡在2009年7月27日前,违规给外地人员办理年票的发售点,须主动到市年票办说明情况,并将这些年票的号码报告给市年票办,由市年票办统一处理。
七、市年票办将严密监控年票发售点发售记录,加大查处力度。对违规办理旅游年票给外地游客者,将根据有关规定,停止其发售权,作废其售出年票(卡),没收其质保金,撤销其发售点并向全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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